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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0)》1日起实施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印发公告,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0)》,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的组成部分,包括根据国家关税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协定确定的进出口关税税目、税率及归类规则,是海关计征关税的依据。


据介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0)》最惠国税率、进口暂定税率、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19)》基础上,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》进行了调整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0)》进出口税目则与2019版相同,未做调整。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0)》中已公布的税目税率外,法律、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、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,仍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等实行。

 

商务部:2019年中国进出口总额有望达30万亿元


2019年中国外贸成绩单公布前夕,中国商务部2日称,2019年“促进外贸稳中提质”目标圆满完成,预计2019年全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达到30万亿元(人民币,下同)。


据海关统计,2019年1-11月中国进出口总额28.5万亿元,同比增长2.4%。其中出口15.55万亿元,增长4.5%;进口12.95万亿元,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;贸易顺差2.61万亿元。11月当月,中国进出口总额达2.86万亿元,为年内单月最高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