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万方同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,现公告如下:

 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、纺织机械、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,取消监管条件“A”,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(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)。

 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。xls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2804798/2019122717065721196.xls


  海关总署

  2019年12月26日



 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:

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。pdf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2804798/2019122717073542550.pdf

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。doc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2804798/2019122717073644416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