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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0年8月起都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,或经贸新规定开始实施呢?快来了解一下吧。


01

▍7月31日起,美国对部分排除清单商品恢复加征25%关税

当地时间7月27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七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(16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),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。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7月31日起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。

原160亿关税第一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69项,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14项,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55项,这就意味着有55项排除产品从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7月31日起恢复加征25%关税。

美方官方公告见此:

https://ustr.gov/sites/default/files/enforcement/301Investigations/%2416_Billion_Exclusion_Extensions_July_2020.pdf



02

▍8月1日起,单一窗口支持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查询下载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

为积极促进稳外资稳外贸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,海关总署已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增加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(简称《证明》)信息查询功能。

自8月1日起,企业进口报关时选择申领《证明》的,可在线查询《证明》电子信息,并可下载电子版《证明》。

《证明》签发后,将以短信提醒申请人,并告知《证明》编号和查询码。需要申领纸质《证明》的,仍可按相关规定申领。




03

▍对美加征关税第二批第一次排除清单退税截止8月21日

对美加征关税第二批第一次商品排除清单退税截止日期为8月21日,在此提醒广大进口企业不要错过排除退税申请的期限,请符合退税条件但还未提交退税申请的企业尽快联系海关业务现场,向海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。

2020年2月21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二批(600亿美元商品)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,其中清单一商品已加征的关税予以退还,清单二商品已加征的关税不予退还。

清单一商品: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,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。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,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(即2020年8月21日前)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。

(清单一商品已加征的关税予以退还)



04

▍8月1日起,中国给予基里巴斯97%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

7月15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,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起,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97%税目产品,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。

97%税目产品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0)》(税委会公告〔2019〕9号)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“受惠国LD”的5161个税目,“受惠国1LD1”的2911个税目,以及“受惠国2LD2”的184个税目,共计8256个税目。


 




05

▍印度政府对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标注原产地提出了期限要求

在8月1日之后,强制所有新上架的产品标示原产地;并在10月1日之前,将所有的旧产品也全部做好原产地标示。

目前亚马逊已经发邮件给卖家,亚马逊印度的卖家必须在8月10日前对新产品和现有产品listing的“原产国”进行披露。亚马逊还发出警告称,若商家不遵守规定,其产品Listing将被暂停。亚马逊在电子邮件中表示,从7月21日起,“原产国”将作为强制性属性引入。若未能在2020年8月10日之前在提供原产国信息,则可能会被采取强制行动,包括禁止产品上架。

已被沃尔玛并购的Flipkart也已在印度政府施压下更新系统,供卖家为商品标示原产国。印度政府推出的电商平台GeM将强制要求供应商在平台上标明产品的原产国,违规产品将被移除,网站还将启用“印度制造”过滤器,购买者可以选择购买那些“本地含量”(local content)大于50%的产品。

目前,政府正在与电商企业谈判,以确保应用程序及网站上列出的所有产品都贴上原产国标签,这是印度遏制外国进口战略的一部分。



06

▍欧盟-越南自由贸易协定生效

《欧盟与越南自由贸易协定》(EVFTA)于今年8月1日生效。该协定生效后,欧盟对越南出口的65%关税将立即取消,其余部分将在10年内逐步取消。与此同时,自8月1日起,越南对欧盟出口的71%关税将立即取消,其余部分将在7年内逐步取消。

总体而言,10年内,越南和欧盟将接近免税状态(取消99%的关税)。此外,该协定将削减欧盟面临的非关税壁垒,同时还将向欧盟企业开放越南的服务和公共采购市场。

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的研究结果,今年越南对欧盟出口金额将增长约20%,于2025年增长42.7%,到2030年将增长44.37%。越南从EVFTA受益的行业主要是纺织、鞋类、农产品和水产品等。EVFTA将协助越南国内生产总值增加4.6%,而欧盟各国产品将打入拥有1亿人口的经济快速发展的越南市场。


07

▍欧盟继续延长对中国太阳能玻璃征收双反税

2020年7月23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,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(Solar Glass)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,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,税率为3.2%~17.1%。

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7007 19 80(TARIC 编码为700719 80 12、7007 19 80 18、7007 19 80 80和7007 19 80 85)。本次日落复审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~2018年12月31日,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15年1月1日至本案调查期结束。